2021-03-13 14:03:39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产生深刻影响,世界范围内经济下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给中国发展带来新挑战。同时,全球化的浪潮不可抵挡,国际经济合作机遇与挑战并存。2020年11月15日,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发展潜力巨大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订,有力支持了自由贸易和多边贸易体制,提振了全球经济的信心。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全面依法治国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保障,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需要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贯彻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思想。
2020年11月,中央提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笔者认为,中国涉外律师应当成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重要力量,从服务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构建涉外法律服务的新格局。
01 打破传统涉外业务范畴
打通双循环发展模式
打造全链条涉外法律服务
助力内资抓住机遇发展,更高水平“走出去”,依法治企是关键。涉外律师通过转变涉外法律服务原有模式,打通国内国际法律服务全链条,促进中国企业在双循环中良性发展。涉外律师需借助国际化视野和专业能力,帮助企业提前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企业组织架构、经营管理体系、合规及风控体系,着力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数字贸易、数据合规、资本市场等关键领域,在国内大循环中助推全球性企业的孵化,为中国企业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并拓展全球业务保驾护航。
在助力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循环过程中,涉外律师要帮助企业遵守投资贸易所在国法律规则及国际惯例,建立法律环境尽职调查、交易架构设计、交易文本谈判、争议解决全过程的项目评估、决策和风险应对体系,强化流程管理和风险管控;以国内外立法、国际条约、监管规则、国际行业准则为导向,关注反腐败反贿赂、贸易管制、国家安全审查、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税收等重要议题,推动企业境内外合规体系建设。重点为企业在自贸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尤其在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履约过程中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法律服务,防范重大风险。
在重视前端合规和预防基础上,涉外律师还要为中国企业解决涉外争议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依法依规则解决国际贸易、投资争端,参与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调查、听证会及诉讼,竭力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助力外资更高质量引进来,融入国内高质量发展,保障融入是关键。在引进外资方面,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面临着新形势与新挑战,要求涉外律师立足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引导外商了解国内法治新变化、融入营商新环境。202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简称《外商投资法》)正式取代“外资三法”,成为新时期我国利用外资的基本制度框架。
涉外律师通过及时解读《外商投资法》的基本内容,梳理新法实施后外商投资法律实务的重要变化,为外资融入中国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同时,涉外律师需密切跟踪、研读、宣贯市场准入、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外商投资领域的最新规定和政策,如《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帮助外商了解新规新政,积极参与重点地区和领域建设,抓住机遇,融合发展。
此外,涉外律师还可在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方面,帮助外商处理和应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因此,涉外律师可以从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融合发展、市场监管、保障权益等方面,助力引进更高质量外资,促进外资融入中国的更高质量发展。
02 助力政府依法行政
提升治理能力
打造服务双循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促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构建,法治政府建设是关键。各级政府既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又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
涉外律师作为双循环法治保障的重要力量,需要统筹通晓国内外法治和服务国内外企业富有经验的专业律师力量。一方面立足于国内法治,总结具体案件办理经验,向政府建言献策,促进政府提升法治思维,在宪法、行政法、民法典等法律制度框架下,厘清市场与行政权力的边界、职责界限,着力解决在市场准入、招投标、投融资、监管环境等方面的难点,为国内外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协助各地政府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公平待遇和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反映的不公平待遇问题,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涉外律师要服务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参与协助政府制定、完善有关涉外规范性文件。通过国际商事规则冲突审查、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开展评估论证等方式,为涉外重要决策、重要项目、重要活动等提供专业服务。优化涉外行政执法的实施、监督、保障体系,提升对外开放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在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涉外律师要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为基础,聚焦我国目前营商环境改革痛点、难点、堵点,通过梳理影响营商环境的有关政策,帮助政府进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与指数建设,推动建立高标准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软环境。
03参与国际治理体系构建
协助国际事务依法处理
为中国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国际环境
近年来,我国涉外领域立法取得重大进展,适应了进入新发展阶段、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也要看到,涉外法律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对外投资等部分领域无法可依或法规层级较低,内外资法律法规衔接不畅,有的政策性法规缺乏透明度等,有待国家层面完善立法。对于这些新问题,涉外律师作为研究型、实务型的专业律师,作为涉外法律的先行实践者,要积极与主管部门或立法机构沟通、反馈涉外法律服务实务中遇到的立法缺失或内外资法律法规不统一等问题,推动国家层面完善涉外法律立法。
另外,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急需加快推进我国法律的域外适用,将中国法的域内适用与域外适用有机统一起来。对于此类新任务,涉外律师需要加强国外法律研究,结合反腐败、贸易管制等重点领域的涉外法律实践,积极为中国法的域外适用贡献才智。
在国际立法层面,涉外律师要积极参与、加入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参与国际规则、自贸协定和双边投资协定等法律文本的起草、咨询、宣传、运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等方式,为有关部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供法律支持和意见建议,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及海外权益保障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涉外律师还要积极加入国际性的权威贸易争端解决机构或参选国际仲裁机构成员,提高参与国际争议和争端解决的能力和影响力,协助国家依法处理国际事务。
04结语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下,“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内涵丰富,影响深远;“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不仅是中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出发,更好地助力国家在对外交往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疑难、重大和复杂问题的重要保障。
涉外律师作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要紧扣中国发展新阶段的新任务,加快锻造专业能力,培养通晓国内外法治的各类人才,打通国内国际全链条的法律服务,通过企业法治、政府法治、国际治理三个层面的全方位服务,充分发挥中国涉外律师的专业优势和应有价值,为推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涉外法律服务新格局贡献力量。
本文发表于《中国律师》202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