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2 19:20:39
对我国人来讲,律师归于"进口货".律师起源于公元前二、三世纪的古罗马时代,其时,罗马共和国以及罗马帝国正处于演变时期,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控制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控制,便拟定了各种法令,其中有一项叫做"保护人准则",便是保护人为被保护人进行诉讼署理的法令准则。
为了研究、使用这些法令,社会上出现了许多研究法令的"保护人",他们即可以与行政法官们进行沟通,供给自己的法令意见;又能为大众们供给法令服务,而且可以代替大众参与诉讼。
其时古罗马的法庭是怎样的,律师又是如何给人辩解的?在其时,可以重用这种准则,还能有一种比如律师的"大教侣",专门跟法官们对着干,当面辩论法令问题,对那些犯了罪的人,有职业人给他们辩解,按照法令规定,来定罪、定刑、量刑,以保证监犯的合法权利。
惋惜的是,其时我国与世界沟通不多,我国人没有把这种职业引进来,以至于把皇帝们都宠坏了,想杀谁就杀谁,多少人被委屈而死,如韩信、晁错、岳飞、袁崇焕、谭嗣同等人,那时候,倘有律师准则的话,或许这些英雄们也不至于致命,形成千年冤案,让他们死不瞑目。